5月12日,潍坊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张玉和等一行4人在市国资委有关领导陪同下,到集团公司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马永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姚玉英,财务总监王秀萍,行政总监周波海,人力资源总监李月娥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马永军同志代表集团党委介绍了集团公司基本情况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张玉和同志对集团公司在保障潍坊市金融市场安全、承担中心城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国企姓“党”,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集团公司每一项决策都要符合党的规定,动用的每一笔钱都要有政治意义,都要符合人民的利益;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用党建工作来促进集团公司的业务工作;三强化监督,全面从严治党。集团公司党委要积极发挥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座谈结束后,张玉和一行在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永军、纪委书记姚玉英陪同下到高铁新片区开发建设现场进行了现场观摩。张玉和同志对高铁站房前期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集团公司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依法作为,努力践行市委“作风建设年”活动给予了高度赞扬。